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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死刑存廢-戒殺與護生的抉擇

 

  死刑存廢與否的話題一直爭論不休,今年初因為四十四名三審定讞死刑者尚未執行,而當時任法務部長的王清峰女士因堅持個人的廢死刑理念,遂公開表示將不會簽署死刑的執行令而引起軒然大波,死刑存廢與否的問題因此引起更熱烈的討論。

  先不論死刑存廢與否,王前部長對於自身理念的堅持,頂著四分之三民意反對廢死刑的聲浪,展現出「雖千萬人,吾往矣」的氣魄,實非常人所能及。然而,身為法務部長,因主張廢死刑的理念而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的行為是否恰當,這就有相當大的議論空間。法治國家講究的是「依法行政」,法務部長因自身的理念拒絕執行三審定讞的死刑判決,猶如以行政權侵害司法權,是對國家司法體系與律法尊嚴的挑戰與蔑視。話說得更重一點,這是擾亂綱紀的行為。若每個公職人員遇到自身理念與自身職務有所衝突時,皆採取這樣廢弛職務的方式應對,對於國家機器的運作絕對是負面的影響,此惡例絕不可循。所幸,王女士在關鍵的時刻請辭,新任部長依法執行死刑,讓這場事件暫時有了交代。

  法律最基本的功能,就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。生命權的尊貴這不容否認,也因為生命權的尊貴,所以保障善良守法的人民生存安全無虞才是人權的根本,才是真正的捍衛生命權。因此,死刑的存廢話題便猶如面對了戒殺與護生的抉擇。

  在佛教世界裡頭,有菩薩低眉與金剛怒目兩種不同型態的教化方式,因時因地制宜。當面對「戒殺」與「止殺」的抉擇時,該當如何呢?獨善其身者,嚴守「戒殺」教條;欲兼善天下,則得進一步做到「止殺」。此時,我想起了一段關於佛陀的故事:

  佛陀在無量劫以前曾與五百名商人同乘一艘商船出海,然而此船的船長因貪圖船上所有財寶起了歹念,意欲對這五百名商人謀財害命,佛陀知悉此人的計畫之後,為了不讓他犯下惡行殺害全船的人,而死後墮入地獄。於是,佛陀便將此人殺了,救了船上五百商人的性命。

  雖說佛陀是為了「護生」而「殺生」,但畢竟是造了殺業,仍須承擔殺生的因果。然大修行人不昧因果,在大的範圍看問題時,個人的因果便不足掛齒。佛陀抱著「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」的悲心,行殺一救眾之舉,便是「以霹靂手段,行菩薩心腸」,在大乘戒律中,是受到讚頌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現行監獄矯治功能不彰、重刑犯累犯率高的情況之下,貿然將死刑廢除,對於社會的秩序與人民生命安全絕對是個威脅。再來,死刑的存在與執行對社會有一定的教化作用,人間萬物皆講因果,如是因、如是果,造了害人性命的惡因而承擔死刑的惡果,合乎善惡到頭終有報的原則,也符合社會對正義彰顯的期盼。或許,本著對於人類光明與良善的期待,零死刑是個努力的目標,當社會淨化到某一程度時,無死刑的理想可以達成。當那天的到來之時,因為無人犯下死罪,自然也無死刑之執行,死刑條文的存廢也就沒有差別了。

 

英:這篇文章是從一位好朋友的部落格copy來的,我覺得它寫的很好,也賦有智慧。

上述所引用的佛陀故事,這讓我想到奧蘭多布魯的一部電影~王者天下;

劇中的主角為了個人的名譽、榮辱,婦人之仁的結果,導致國家挫敗,喪失宗教聖地耶路撒冷。

或許每天、每天在你我的生命中都會出現大大小小不同的抉擇、選擇、決定,當你的選擇越來越重要,這也表示你的權力或地位越重!

屆時,每一個選擇、決定不只會影響你個人,可能是全單位、全公司、全國,甚至全世界,然~智慧將是你不可獲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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